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1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32号),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组织开展年高层次人才举荐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
一、举荐委员条件
举荐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二)世界强或中国强等知名企业负责人(含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江门市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企业、高等院校、技师学院、医院负责人。
(四)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或科技中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含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国内外知名金融投资机构负责人(含分支机构负责人)。
(六)国家级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
二、举荐委员权利义务
(一)举荐委员可举荐1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人才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
1.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2.在行业内具有公认的高超或独特的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
3.创办企业运行良好,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
4.创新创业成果突出。
(二)举荐委员应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履行职责,举荐本人所在行业、领域的优秀人才。本年度高层次人才举荐将聚焦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智能家电、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安全应急与环保、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
三、确定举荐委员流程
(一)通过部门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征集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候选人。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从符合条件的举荐委员候选人中共同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征集材料和报送方式
(一)推荐部门或自荐人可在征集期内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以下材料: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推(自)荐表;
2.举荐委员候选人身份证件;
3.符合举荐委员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线上申报报送材料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线下报送材料一式一份,按如下要求提交:第1项提交原件,第2、3项提交原件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二)报送方式
1.线上填报。登录“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