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现已发布江门台山市年下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62人),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招聘详情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62人,其中高中教师21人、初中教师22人、小学教师19人。
二、招聘基本要求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8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高中及初中教师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小学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
资格条件要求:
1.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应聘者须在首个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续聘。
2.以本科专业报考的应聘者须具备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于年11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报名系统网址及报名所需材料请查询公告原文了解)。
报名时间:年8月9日9:00时至8月11日16:00时。
准考证打印:应聘者于8月13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当天上午9:00期间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满分为分,笔试合格线定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初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通过报名系统对面试对象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派发《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将安排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流程,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