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陈敏锐
日前,《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在“保基本民生”部分,在落实省保基本民生措施基础上,我市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政策措施,包括对新市民住房、生活、就业创业等给予支持,包括住房和生活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以赴援企纾困稳就业,助力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实行“即申即享”
对部分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社保费缓缴,是国家提振市场发展信心,稳经济、保就业、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在“保市场主体”方面提出了不少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的具体措施。
例如,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年年底;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年年底。
“这些政策的受惠对象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拓展到了纺织、广播电视等17个行业。同时,实行‘即申即享’,有效减轻企业压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强调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且累计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年4月起至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所属期企业养老保险费(不含个人缴费)的5%给予补贴,每户不超过5万元。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该政策将帮助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更好地稳住已有工作岗位,稳住就业基本盘”。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包括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年年底;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年年底;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商务服务、批发零售、演艺等从业人员不少于人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参加第二届广东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实施“园区技校”项目,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等。
《方案》还提出,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就业、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元/月、元/月、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最长期限1年,该补贴与“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稳就业功能作用以及企业招聘、人员培训等多角度入手扶持,将进一步帮助我市特困行业更好地恢复到正常发展水平。
《方案》支持新市民创新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3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新市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将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缓解新市民创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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