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蜀黍接到热心网友举报
一辆黑色小车在行驶过程中
一女子半个身子探出天窗
并不时摇头晃脑和摆动身体
十分危险!
这可急坏了蜀黍
交警大队接举报后,迅速调取相关路段视频锁定车辆,对车辆及车主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当日下午,民警与车主胡某取得联系,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据胡某反映,当日搭载2名朋友前往江门市江海区麻园,由于车内载满水果,其中一名女性朋友为节约空间,便将上身探出天窗外。民警严肃告知胡某车辆行驶中,乘客探出天窗的危险性,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胡某表示十分羞愧,承认错误并告诫周边朋友,承诺绝不再犯。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胡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罚款元、记2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2.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3.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5.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将脑袋或身体伸出天窗外
看似小事,实则充满危险
有实验显示,天窗闭合时可产生45kg的力;
这个力道可以轻松夹断胡萝卜;
未开封的罐装啤酒,也能被挤爆。
这个力道若挤压在孩子身上,伤害远超家长想象。
或许有人会说,现在很多车辆的天窗都带有防夹功能,但是,这个功能并不十分灵敏,从实验画面可以看到,有防夹功能的天窗在接触异物后会回缩,但在回缩之前也有一定程度的挤压,这足以对稚嫩的孩子造成伤害。
除了天窗结构本身的危害
车辆行驶途中探出车外
还有这些危险
车辆急刹时:如果遇到紧急刹车,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车辆行驶时: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乘车时请勿将身体伸出车外
司机或同车人员如遇此类情况
请立刻进行制止!
来源:广东交警、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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