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王昊)清、鲜、爽、嫩、滑……一道道粤菜佳肴的背后是广东人兼收并蓄的烹饪技艺。作为广东“三项工程”中最早实施的民生工程,年“粤菜师傅”工程正式启动后,立法工作紧跟步伐。为助推“粤菜师傅”工程深入实施,促进粤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和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省条例”)立法工作部署会,决定为粤菜产业发展立法。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粤菜,21个地市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协同立法。
“1N”协同立法正体现了粤菜文化“不时不食”这一精髓,既考虑整体性也考虑独特性,将为粤菜发展在资金保障、产业布局和协同发展、粤菜餐饮品牌建设与保护、粤菜餐饮领*企业培育与连锁化集约化发展等多个方面提供法规保障,成为这一新型立法模式的生动实践案例。
为“菜”立法广东再“吃螃蟹”
为促进粤菜发展,广东率先开全国先河为地方菜立法。
据悉,在产业促进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了*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粤菜产业布局和协同发展、粤菜餐饮品牌建设和保护、粤菜餐饮领*企业培育和连锁化集约化发展、粤菜餐饮企业业态创新、美食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粤菜食材生产基地和供应链建设、粤菜与预制菜品牌培育和研发、标准与统计等方面的职责。
在粤菜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粤菜人才培养方面及培养能力提升方面的职责。对粤菜人才评价与成长激励、就业创业扶持方面的职责也做了要求。
此外,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府及其文化和旅游、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规划粤菜美食与文化旅游发展,培育精品路线,发布美食地图,推动美食体验与历史文化、文化创意、自然生态、滨海休闲等文化旅游项目融合发展。依托乡村旅游美食点和精品线路建设,与岭南民俗文化体验、农业观光休闲相结合,推广道地粤菜美食,鼓励开发地方特色粤菜菜品。
1N模式协同各地“百花齐放”
为充分体现不同地方特色风味菜的发展特点,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采用“1N”立法模式,推进省市协同立法。作为“1”的《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而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的“N”项立法主要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在内容上相互呼应、紧密衔接、各有侧重,为促进粤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弘扬粤菜文化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N”项立法各有亮点:汕头市注重对潮汕菜特色品牌的保护传承;佛山市侧重围绕广府菜传承发展进行立法;梅州市相关条例明确客家菜的定义,并对传承作出规范规定;江门市侧重对侨乡广府菜的传承发展;潮州市突出对潮州菜的品牌打造、人才培养以及文化传承。
以法为“翼”促就业保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将有效拓宽城乡就业创业渠道,促进粤菜产业发展,传承弘扬粤菜文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
据统计,年我省共有餐饮经营主体约万家,餐饮业收入.66亿元;共有预制菜企业近家,较年增长30.38%,预制菜产业指数蝉联全国第一。大量的餐饮经营主体和蓬勃发展的预制菜企业,在“稳定市场主体”“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对此,条例草案提出加大预制菜产业研发的*策支持,设立预制菜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围绕本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研制预制菜,支持粤菜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加强粤菜菜品和预制菜的协同研制。
粤菜人才培养方面,条例草案在为“菜”立法的同时,也为“人”立法。将预制菜产业人才培养纳入“粤菜师傅”工程,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立相关专业以及课程,加强多专业融合发展的学科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培养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此外,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粤菜师傅”担任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完善场地设施、实训工位等配置。
粤菜“小切口”,反映民生“大课题”。随着广东这份“别有风味”的法规落地实施,将有更多的粤菜品牌、粤菜人才得到传承创新,为“舌尖上的广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