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人社系统行*执法活动,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行*执法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组织开展了年度劳动保障监察行*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及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组织市局具有行*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及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有行*执法资格且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对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开展交叉评查。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9个行*处罚(处理)案卷、38个行*检查案卷进行评查。
本次评查按照《广东省行*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广东省人民*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粤府法〔〕65号)进行,主要检查行*执法主体是否适格、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及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根据我市开展行*执法“两平台”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此次评查还将各市(区)人社部门使用“两平台”的情况纳入检查。为统一评查标准,在评查开始前专门对评查标准进行了讲解。对照广东省行*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评查人员对各自负责查阅的案卷进行独立评分,记录评查得分、扣分理由。案卷评查过程中,没有出现因主体不适格、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卷,部分市(区)建立了规范的行*行为办理流程和文书范本,案卷归档材料完整、装订规范,被评为优秀案卷。但评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对此,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专门进行了业务交流,结合评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反馈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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