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近日联合印发《江门市“乡村工匠”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至年,全市培养乡村工匠人次以上,直接带动1.5万人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以乡村人才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记者对该计划进行了梳理,该计划共提出三大措施。
人才培育:
实施特色乡村技能培训
在人才培育方面,《计划》提出实施特色乡村技能培训。依托各类院校围绕江门市乡村产业大力建设粤菜师傅、家*服务、建筑工匠、生物育种、栽培养殖等相关专业,开发木工、葵艺、古典家具、陈皮种植、陈皮加工、小岗搓香等具有五邑特色、适应乡村产业发展的精品课程。指导各职业(技工)院校紧贴乡村工匠培养特点,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规模,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策。
《计划》还加强各类培训载体建设。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农民合作社等单位建设乡村工匠培训基地、培训中心,承担乡村工匠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等任务,对按规定建设乡村工匠培训基地及开发特色课程的单位给予补贴,重点加快推动开平市塘口镇创办广东省乡村振兴工匠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知识水平和建造技术。
另外,还将打造校企合作共育模式。推动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进乡村设班开课,联合乡村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社、村集体开发特色培训课程,提供实操实训服务,重点支持乡村企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面向本企业农村户籍员工开展适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学徒制培训。
在完善培训评价标准体系方面,将创新技能培训项目。深挖本土优势产业、特色技能和传统技艺项目,因地制宜建立乡村特色培训课程标准及目录,支持自设课标项目申报省级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结合传统建筑修复工艺项目重点培育灰雕、木雕、砖雕等稀缺人才。
在开展乡村工匠技能竞赛方面,将支持*府、行业协会、乡镇企业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广泛组织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乡村工匠技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对按规定承办相应级别竞赛项目的单位给予经费补贴,对参与相应级别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给予资金奖励。
*策扶持:
创业人员可获多项补贴
《计划》提出将加大*策扶持力度。对乡村工匠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策。对属于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创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乡村工匠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策。
另外,《计划》还提出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大力开发乡村工匠从业领域就业岗位,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投向农村产业发展的建设。加快开展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并给予相应补贴。鼓励乡村工匠及相关创业项目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促进项目、资本、*策、服务有效对接等。
服务农业:
劳动力返乡就业获补贴
《计划》提出将支持乡村工匠服务农业发展。一是促进劳动力返乡就业。对在台山、开平、恩平基层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基层就业补贴,对成功介绍台山、开平、恩平以及江门市对口扶贫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实施粤菜师傅“彩虹计划”。围绕乡村特色旅游、农产品资源,布局粤菜师傅“彩虹计划”创业项目,力争每年扶持不少于30家江门菜系特色餐饮店创业开业。
三是实施“五邑农村电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帮助一批农村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投入农村电商创业就业。
四是扶持传统特色工艺传承。支持技艺技能高、行业影响力大、技能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工匠建立大师工作室,给予大师工作室建设经费及大师津贴。
五是支持延伸产业链条。采取*府引导、社会参与、互助合作方式,支持乡村工匠服务农艺园艺、农机维护及制作等相关领域,帮助延长种养产业链发展、提高附加值,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项目。(全媒体记者*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