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近日,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记者在广东全省多地暗访市场、餐馆,发现大多商家遵纪守法,拒绝野味,但也在清远、湛江、江门发现有个别商家仍在售卖野生眼镜蛇、省重点保护动物鲎、国家保护动物*喉拟水龟等。
清远:有档口可订购“过山峰”
8月22日,清远富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号楼37-39档,篷布印着“蛇类批发”四个字。当记者表示要买蛇时,档主报出了水律蛇、眼镜蛇、“过山峰”(眼镜王蛇)的价格。拉开卷帘门,在摆放着众多蛇箱的门店内,档主给记者展示了一条3斤多重的眼镜蛇,“2斤重的65元/斤,3斤重的75元/斤。”
今年3月31日修订通过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禁止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意味着,蛇作为野生动物,不管是人工饲养的还是野生的,都不能再进行交易、食用,否则将违法。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湛江:蓝血“活化石”成饭店主打菜
8月9日傍晚,湛江雷州市乌石港,餐馆在门前摆放各种食材,招揽顾客,有“活化石”之称的鲎赫然在列。记者了解到,雄性鲎售价约在元至元之间,雌性鲎因有卵,可食用部位更多,售价贵一点,约在元至元之间。一只雌性鲎可以做成三道菜——鲎汤、炒鲎肉、鲎卵蒸蛋。
暗访中,所有餐馆老板都表示售卖的鲎是野生的,多人表示知道鲎是重点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买卖、食用。当记者拍照时,他们会阻止,并提醒不要发上网络,“被抓到很麻烦的。”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江门:野生“石金钱”可送酒楼加工
耙冲市场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过去是一间集禽畜、野生动物批发于一体的综合市场。今年2月,当地*府决定对其实行休市整顿,严禁野生动物出入场经营。
8月11日,记者到耙冲市场暗访,发现野生动物交易并未完全消失。在一家主营各种龟类的档口,一个池子里有10多只*喉拟水龟(俗称“石金钱”),公开售卖。
*喉拟水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禁止出售、购买、利用、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修订后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伟杰认为,这一法规大幅提高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习编辑:周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