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年江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恩平市推荐的年江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年12月6日至年12月12日止。
受理单位:恩平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