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报来关于《关于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编码蓬江、江海25#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江海发改〔〕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江门市序号20#编码蓬江、江海区25#规划点建设加油站(详见附件)。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编号:SB/T-)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加油站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江门市序号20#编码蓬江、江海区25#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11月24日
附件
江门市序号20#编码蓬江、江海区25#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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