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把文化产业和数字印刷行业培育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策意见〉的通知》(粤文旅产〔〕号),结合江门市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详细解读
↓↓↓
目前+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