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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3 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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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朋友要讲义气

朋友有难当然要帮忙

但是如果违法你还会帮他吗?

酒吧街发生事故

1月18日凌晨3时18分

江门台山交警大队汶村中队

接到指挥中心指令

称在海宴镇龙凤酒吧附近路段

两辆小车发生碰撞

事故中无人受伤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

发现粤J5***T号轿车的车头

与粤JA***V号小型客车的

左侧车身发生碰撞

两车都有损毁

双方酒精含量为零民警现场对自称是事故双方车辆驾驶人的赵某云和谭某娜分别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得双方酒精含量均为零事发凌晨、两车发生碰撞酒吧街、双方酒精含量为零你品,你细品....事有蹊跷由于事故发生由于事故发生在酒吧附近和凌晨时段值班民警觉得由酒驾引发事故的嫌疑很大于是口头传唤双方当事人及在现场并身上有酒气的粤JA***V号小型客车车主*某回中队接受调查帮朋友“顶包”面对民警的询问赵某和谭某开始时都坚称自己是案发驾车当事人经过民警严肃的法制教育后自称是粤JA***V号小型客车驾驶人的赵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自己是替粤JA***V号小型客车车主*某“顶包”的

早知如此,又何必抵赖呢

那么究竟为什么要“顶包”呢?

为什么要“顶包”?原来*某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担心被处罚,于是指使赵某冒充驾驶人。此时已是凌晨6时许,民警对*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得结果为3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监控暴露证据*某见事情已经暴露便向民警举报称事发时驾驶粤J5***T号轿车的并不是谭某而是该车的车主刘某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周边监控证实了事发时驾驶粤J5***T号轿车的驾驶人为刘某而谭某在事发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事故发生后两人对调了位置民警随后电话传唤刘某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害怕被处罚1月21日上午,刘某来到交警中队。刘某荷向民警承认,称事发时因没有携带证件,害怕被交警处罚,所以便叫坐在副驾位置的朋友谭某帮忙“顶包”。根据*某(男,35岁)、赵某(男,42岁)、刘某(女,32岁)、谭某(女,32岁)四人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事实,台山交警大队将案件移交派出所,依法追究四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某将受到暂扣驾驶证、罚款以及驾驶证记12分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律链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如果你帮别人“顶包”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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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让他人“顶包”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顶包”者则为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找人“顶包”,属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构成保险诈骗,“顶包”者则可能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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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顶包”者可能构成包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为包庇罪。包庇的行为危害极大,在交通事故中包庇肇事罪者,不但可能破坏现场、延误救治,更是侵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资料来源:江门交警编辑整理:HX

江门汇声汇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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