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粤青少年射箭联赛江门站
一、主办单位
大粤青檬(广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支持单位
承办单位:江门市弦动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门奥园广场
江门市新会区射箭协会
珠海乐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一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艺诺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佛山遇箭射箭户外训练场
东莞市尖峰箭友会
韶关柔乐缘射箭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
年11月17日周日
9:00-17:00,具体赛程见后续秩序册
四、比赛地点:
江门奥园广场-中庭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号(元宝山公园对面)
#江门奥园广场#
五、竞赛项目:
1、反曲弓U10组:8米(全环靶纸),设置单轮排位赛(共36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组委会抽签组队)
2、反曲弓U12组:12米(全环靶纸),设置单轮排位赛(共36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组委会抽签组队)
3、反曲弓U15组:18米(全环靶纸),设置单轮排位赛(共36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组委会抽签组队)
4、反曲弓U17组:18米(80全环靶纸),设置单轮排位赛(共36支箭)、个人淘汰赛(局胜制)、团体淘汰赛(组委会抽签组队)
备注:
1、每组别男子和女子选手报名均超过3人(含)将独立分组比赛,若有一方及以上不满3人,则仅设立混合组。
2、如该组别总人数不足3人,将向上一级合并组别。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验证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为适龄非专业体校在读生
(三)各队须至少报领队或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教练员与运动员须统一着装参赛。
(四)竞赛组别与年龄
1、U1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2、U1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3、U1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4、U1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七、竞赛办法:
(一)反曲弓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
(二)本场比赛采用记分员记分制度;
(三)各种类型的箭都允许使用,前提是其符合射准射箭中“箭”的一般含义,且不会对环靶和箭靶造成不当损害。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的标识(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的标识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其尾部箭喉处到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
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的标识(如有)都须相同。
(四)用于观察箭支的野外双筒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
(1)前提是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
(2)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3)运动员如果需要遮盖非瞄准眼的眼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五)各参赛选手带上场的箭与带下场的箭数量必须相同,
如果不相同,按缺少的箭数扣除该轮最高环值的箭(经裁判证明箭只丢失无法寻回的除外)。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弓种个人赛超过10人报名的取前8名;不满8人的取前3名;个人排位赛前8名颁发证书;各弓种个人淘汰赛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第4名至第8名颁发奖牌、证书。
(二)团体项目规则如下:
①、团体赛队员由选择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经组委会抽签随机组成,每组3人;
②、其它规则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
团体赛报名组成少于8队的取前3名;报名组成超过8队的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其他名次只颁发证书。
(三)各参赛运动员都可在赛后领取纪念奖牌一个
(四)个人淘汰赛奖品将于后续推文公布
注意事项:本次比赛使用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器、箭靶、靶纸等比赛器材。参赛运动员不得使用猎箭头参加比赛。比赛期间维护场地的环境卫生,不得喧哗吵闹。
九、报名方法:
(一)报名及要求:
1.参赛个人报名费:元/人;团体报名费:无。
2.报名时间:年11月1日—11月12日。
3.赛事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