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起,为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策,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我市出台了“限地价、竞配建”的土地出让制度,即在土地出让时,地块超过地块最高限价后,开发企业需配建一定数量的住房和车位移交给*府。
目前,全市通过“限地价、竞配建”方式产生配建房屋的项目共24个,配建住宅面积共约32万㎡。
为加强我市配建房屋管理,制定配建房屋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在《江门市本级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届满后,牵头会同市财*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综合《工作方案(试行)》实施情况,结合企业意见和其他城市做法,对《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近期已按程序正式发布。
《工作方案》有以下几点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