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人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情况通报(18)
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于年12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泰达公司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七名债委会成员(其中一人委托律师参会)以及联合管理人出席了会议,现管理人就本次会议有关内容通报如下:
一、关于茂建公司辞去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委会成员事宜,是否补选和补选流程
茂建公司于年12月2日向法院提交了《关于辞去江门市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务的申请》,申请辞去债权人会议主席及债委会成员职务。关于是否需要补选债委会主席和补选流程的问题,大部分委员均表示在不影响重整工作进行的前提下,是否补选均没有意见,法院建议根据日后重整工作的需要再决定是否补选。对此,管理人也表示将根据日后工作需要再作决定,如需要补选的,将按照选任规则,综合考虑履行职务能力、是否存在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利益关系等因素后向法院提议。关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人选,管理人在会后将经综合考虑后另向法院提议选定。
二、通报招募重整投资人工作进展
会上,管理人通报:自年11月16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后,截止报名期限届满,共两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但其中一家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故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为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已于会前把意向投资人的相关信息《索芙特集团简介》《意向书》《光博会项目初步报告》等资料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