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市办理了异地的社保卡,存在多条办卡记录导致“多卡冲突”。
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相关网点(详见附件),办理“跨省用卡备案”业务后,即可正常签发电子社保卡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享受电子社保卡与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便利。如有疑问可致电社保卡服务热线()或咨询。
附件:支持“跨省用卡备案”业务银行网点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