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审查诉讼材料、组织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主持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实体性工作。
2.工作部门:人民法庭。
3.招录人数共9名。
4.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5.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为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或取得车辆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官助理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法官助理试用期待遇为每月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为每月-元(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考核等)。
2.法官助理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假权利。
五、招考程序、招考方法
本次招考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相关资深法官、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参与,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人。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本次笔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年8月17日至年8月31日,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或登录本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