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了两则拟征收土地公告。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南、东升、前进、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外海街道办事处中东、七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公告显示本次拟征地
共计18.公顷
东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东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公顷。
其中常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0.公顷
常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2.公顷
东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占地面积0.公顷
东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东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公顷
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4.公顷
其中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占地面积0.公顷
前进第三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0.公顷
前进第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1.公顷
前进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0.公顷
前进第七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1.公顷
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4.公顷
其中荔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2.公顷
联盛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1.公顷
中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中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7.公顷。
其中上石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4.公顷
中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占地面积2.公顷
七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外海街道办事处
七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0.公顷,
其中七东第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地面积0.公顷。
征收地补偿标准林地94.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94.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万元/公顷、未利用地94.5万元/公顷(待江海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存在差额的按征地协议落实差额补偿)。
补偿登记办法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明材料于年9月15日前到外海街道办事处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编辑:小白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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