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号)要求,经项目入库征集、属地初审、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组审议等程序,现将江门市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9月3日
附件:江门市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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