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总工会在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期间服务调整安排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积极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门市总工会对部分职工服务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医疗互助保障办理
(一)参保业务
参保或续保的单位,由相关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邮箱方式向代办处(点)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将代办处(点)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盖章并办理缴费,进账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回邮箱,纸质的保单资料以邮寄方式送回代办处(点)。
(二)给付业务
职工申领互助金时,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统一以快递邮寄方式向代办处(点)提供纸质版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将把互助金直接发放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代办处及各市(区)总工会代办点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地址、联系人)
市直属:;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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