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位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江门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向江门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定于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议程包括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选任债权人委会成员、核查债权表、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征询意见及其他表决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可在年10月20日之前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发送的或管理人转发的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