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99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江人社发〔〕29号)和《关于开展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申报的公告》等规定,经宣传发动、主体申报、资料审查等程序,拟选定以下合作机构,现予以公示。
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为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香港站的合作机构;
澳门江门青年会为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澳门站的合作机构。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问题事实和书面材料(含电子邮件),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9月25-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