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江门市特色文明村镇
候选名单的公示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充分展示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根据市委市*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江发〔〕7号)和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年江门市特色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经村镇自荐、各地推荐和资格审查等程序,拟确定蓬江区棠下镇等61个村镇为年江门市特色文明村镇。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年10月9日至15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受理单位: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