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年5月25日通过:
任命:
李立辉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迎春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翔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锋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海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慧敏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智坚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敏婷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锋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5月25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