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我市有序恢复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要求,为加快全面复工复产,指导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组编制了《江门市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组(代章)
年9月12日
江门市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引
根据我市有序恢复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要求,为加快全面复工复产,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县(市、区)落实属地主管责任,加大督促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和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所在镇街、园区管理要求,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与属地复工复产牵头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员工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各县(市、区)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审核,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合理需求;支持所有符合防疫要求的企业同等复工复产,对处于中高风险区的工业企业,属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复工。各县(市、区)政府和镇街、园区加快推动企业、园区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应复尽复,做好安商稳商工作。
二、强化企业人员管理
(一)实现企业人员防疫和安全生产管理全覆盖。建立企业人员全员信息台账,对企业所有正式员工信息定期进行更新,对客户派驻、劳务派遣、第三方外包、实习员工和临时进入人员等人员信息参照正式员工信息登记方式每半月更新一次,提倡利用企业自身现代化信息系统和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