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4月27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泽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泽群在担任广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苏泽群简历
苏泽群,男,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6月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年12月任省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年5月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年4月任珠海市委常委
年6月任珠海市委常委、斗门县委书记
年4月任江门市委副书记
年10月起历任江门市委副书记、江门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年1月任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扬州市政府市长
年8月任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年1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
年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年2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年12月任广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年1月任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
年12月退休
采写:新快报记者黄嘉丰通讯员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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