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广东省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PPP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70万元。
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迳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迳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新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以及迳头污水处理厂纳污区域内存量管网、泵站的运营维护和移交。
合作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日起25年(按暂定签约时间年8月份计算),其中建设期为2年,项目计划于年7月份开始商业运行,年7月份结束,与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同步到期。如发生PPP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延长情形的,本项目的合作期经政府方审批后延长。
新建迳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新建迳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新建新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融资需求明确,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由社会资本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政府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该部分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运作。
对于政府方将城区迳头污水管网系统的44公里存量管网(含5个提升泵站)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项目公司,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将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社会资本负责,并支付运维服务费,该部分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运作。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PPP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批复文件要求,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开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就下列社会资本采购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和资格后审。
一、项目名称:开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开平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简要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迳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迳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新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移交以及迳头污水处理厂纳污区域内存量管网、泵站的运营维护和移交。
★(二)本项目的合作期
合作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日起25年(按暂定签约时间年8月份计算),其中建设期为2年,项目计划于年7月份开始商业运行,年7月份结束,与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同步到期。如发生PPP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延长情形的,本项目的合作期经政府方审批后延长。
★(三)运作方式
新建迳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新建迳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新建新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融资需求明确,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由社会资本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政府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该部分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运作。
对于政府方将城区迳头污水管网系统的44公里存量管网(含5个提升泵站)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项目公司,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将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社会资本负责,并支付运维服务费,该部分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运作。
★(四)项目总投资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7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为.94万元,预备费为.18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3万元。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资本金和融资结构
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在开平市成立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即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94万元),融资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80%。政府不为社会资本方提供任何融资担保义务,融资不足部分由其自筹解决。但政府可以在符合PPP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服务费限价
本次招标不设底价,采取最高限价方式。投标人根据建设方案对污水处理服务费、新建配套管网服务费、存量管网服务费、工程费、主要二类费用等进行分开报价。投标人针对任意一报价若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或下浮率报价小于或等于0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整体被拒绝。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报价表》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八、公告期限
年7月13日至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九、登记和购买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7月13日至年7月19日,工作日9:0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