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问答 » 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TUhjnbcbe - 2025/3/9 11:28:00
                            

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江门市政府规章,自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与新制定和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需要相应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修改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已于9月15日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报送市政府转我局审查。为了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我市立法质量,市司法局决定将《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江门市司法局(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msf

.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门市司法局关于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