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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9 11:28:00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1月11日下午,江门市妇联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家谈活动,拉开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序幕。活动采用现场分享+录播方式进行,扩大宣传覆盖面,带动基层妇联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江门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彩娇出席本次活动。

专家代表这样说

活动邀请了江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家团中法院、检察院、教育、律师、社会组织、就业服务等领域的专家代表,围绕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新旧变化、修订亮点等内容,结合专业领域和工作实际逐个章节进行研讨。

李红

■江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了促进男女平等的顶层设计,为新时代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总则中,新增了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等规定,明确国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妇女权益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这些内容新增在总则部分,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邝健梅

■江门市妇女儿童维权普法讲师团成员、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对性骚扰概念进行了原则性的界定,明确了学校、职场在性侵害、性骚扰预防、处置方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以及违反这些责任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从受害人直接权益的保护到全社会构建预防和惩治性骚扰的防治机制两大方面织密法网,减少性骚扰行为的发生。该法还增加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惩治性骚扰、维护平等就业权益和妇女人格尊严等。

黎健斌

■江门市婚姻家庭关系调处专家团成员、江门市理想家社工中心副主任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女性心理健康服务内容,对保障妇女健康提出更高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公众教育,畅通女性自我筛查识别和求助渠道,增强一线服务人员的心理评估能力,着力提升妇女群众对于心理疾病的知晓度和接纳度。

胡筱曼

■江门市妇女儿童维权普法讲师团成员、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法学老师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了保障适龄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制度机制,保障了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权力和机会,拓展了对于女性接受教育平等权的范围与等级。健全国家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条件。为教育赋能,未来必将会有更多女性因教育而受益。

潘惠红

■蓬江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并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这既畅通了妇女举报投诉渠道,也为人社行政部门执法提供了具体的依据。新增为就业困难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就业援助,切实保障弱势妇女群体的就业权益。

张兆强

■江门市婚姻家庭关系调处专家团成员、律师志愿者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妇女继承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回应了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农村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付智勇

■江门市婚姻家庭关系调处专家团成员、江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从立法层面对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全面衔接,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知情权、平等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反家暴责任,切实保障妇女在家庭中的人身权益。全面保障妇女的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在共同生活方面,从法律上明确男性不能再做“甩手掌柜”。

林彩娇副主席对专家谈活动进行了总结

她强调,全市各级妇联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扎实做好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发挥“联”字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妇女维权服务机制,加大力度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要突出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引领广大妇女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形成全社会尊重和关爱妇女、鼓励和支持妇女自强的良好法治氛围,保障妇女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专家来解读

活动当天,江门市妇女儿童维权普法讲师团成员、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法学老师胡筱曼还对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全方位的解读。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基层妇联干部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对妇女就业不平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受侵如何取证等问题与专家们开展了热烈的交流研讨。

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做好新时代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要切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妇女平等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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