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就近期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全面暂停办理现场诉讼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已安排近期开庭、调解等诉讼事项的,由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视情况予以改期或者通过线上渠道进行。
(一)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执行立案申请的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广东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可根据法院短信通知要求,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民商事立案-,执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