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年度广东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的决定》。其中,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广东省文明单位”,获得表彰。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共表彰了6个省文明城市、78个省文明村镇、64个省文明单位、30户省文明家庭、35所省文明校园、10名省道德模范和10名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表彰完整名单如下↓
来源:整理自文明广东、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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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喜讯!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广东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