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中区有个新楼盘的名字,大家多多少少可能有所知道。新派·滨河湾,没错就是他,名字大家可能已经知道了,但是除了项目名字以外的事情你们又有多少了解呢。
首先新派·滨河湾这个项目在哪里,项目位于市中区君山路以南,西沙河以西。就是我们图上的SZ-13地块。
君山路以北是啥,在这附近的朋友都知道,君山路以北为枣临铁路。这个项目离铁路的距离是多少?我们用某度地图测量一下。93米
这里妥妥的西沙河片区,周边全是棚改项目呀,该地块SZ-13地块在年10月14日流拍过。
在年12月23日该地块再次出让,被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获取。
说到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我们看一下爱企查上查到的这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是年03月10日,认缴出资万,股东为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和枣庄睿拓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占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71.57%的股权。我们对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和枣庄睿拓置业有限公司在爱企查上进行查询发现。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情况下图。
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对你没看错就是这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假设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出现财务问题,甚至破产重组,山东新派置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江门市无国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最多只需付出10万元的就可以解决他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法人刘兆祥最多只需承担8万元。这是我的理解,如果有法律和财务方面的朋友,我们留言区可以探讨一下。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不确定是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某度一下公司法相关规定。
然后我们网上搜索了一下:a注册资金10万投资注册资金万的有限公司b,b破产a需要承担的责任是10万还是万?
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一家注册资本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有利于降低实际控制人风险。
先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万元的公司,以小控大,看起来好像不可思议,其实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而且是可以操作的,有利于降低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并没有规定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超过母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在现实中也经常能够看到。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怎么办?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这家注册资本为万元的公司破产时,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是万元,无论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交出。如果在公司破产时,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到出资期限,根据规定,视同已经到期,股东必须将万元注册资本补足,用于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因为其股东本身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是不是承担责任以10万元为限呢?不是的,应当以其认缴的万元为限,这一点,公司法的规定非常明确。股东本身的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但其资产并不一定只有10万元,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也有可能已经超过万元。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结果,直接将万元交给他就行了。如果其资产没有万元,那么股东本身可能就要面临破产的问题了,因为万元的出资责任必须承担。责任最小的,是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这家公司的股东。他将自己认缴的注册资本10万元交足,以这10万元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今天先聊到这,如果有法律和财务方面的朋友,我们留言区可以探讨一下,这种注册公司的方法对公司和对这个公司的客户都有什么利弊。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