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恢复对外服务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整体趋稳向好,本轮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自年7月18日起,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恢复现场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前往中心办理事项的群众请尽量提前预约,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进入中心后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对体温异常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人员谢绝入内。
无法进入中心办理事项的群众,可拨打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电话、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gd..gov.cn)或使用粤省事等在线办理事项。
江门市司法局
年7月16日
原标题:《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恢复对外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