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蓬江区基建工程项目数量增多和规模扩大,财政投资评审任务越来越重。蓬江财政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投资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为各项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抓“大”放“小”,下放评审工作职能。一是重新修订《江门市蓬江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送审指引》,进一步扩大建设单位自主权限。下放事项数量占比虽然较大,但送审金额仅占送审项目金额总额的5%左右,通过抓“大”放“小”,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力量向重大项目倾斜。二是制定《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委托各镇(街)实施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方案》,由各镇(街)自行审核全额投资或投资总额超项目总投资50%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现环市街道,棠下镇已成立评审机构,审核其相应范围内的工程预结算。通过委托各镇(街)实施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推动评审职能事项下放,增强基层对项目实施的自主管理责任,有效减轻区级评审工作负担。
二、双管齐下,加强评审工作监管。一是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印发《中介机构受托蓬江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委托、评审人员管理、现场踏勘、评审时限、评审质量、执业操守、廉政建设、审核报告、信息及档案管理等环节开展全过程考核管理,实行评审服务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评审质效。二是加大评审工作监督力度。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项目的审核情况,包括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审核结论的工程量是否存在较大出入、单价及取费等是否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成果文件,要求限期整改,以加强对委托事权的监管和评估,及时纠正不正确行为或违规行为。
三、优化服务,提升评审工作效率。一是加强评审工作指引。印发《江门市蓬江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送审指引》,深化建设单位对项目预结算评审流程的了解,实现“最多只跑一次”。此外,当前各镇(街)评审机构刚成立,或多或少存在人员技术力量不足、评审质量不够高等问题,通过为镇(街)开展评审工作提供评审技术、评审流程等指导,提高镇(街)评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镇(街)评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精简评审程序。在中介单位审核阶段提前对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创新工作思路,打破以个人为单位的固有评审模式,从全中心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项目评审组,从工程计量和材料价格两方面着手同时开展评审工作,极大缩短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