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钟哲)12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全省名中小学教师拟评正高级职称。
早在年,广东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全省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常被称为中小学里的“教授”。
此前,广州、深圳、佛山3个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城市,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其他地市中学老师最高只能申请到副高职称(高级教师),小学老师最高只能申请到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
从今年公示名单来看,省属单位有8个人,韶关市5人,珠海市8人,汕头5人,佛山市21人,江门市8人,湛江市12人,茂名市11人,肇庆市7人,惠州市8人,梅州市6人,汕尾市1人,阳江市3人,清远市4人,东莞市12人,中山市7人,潮州市2人,揭阳市1人,云浮市2人。需要注意的是,此前省里已向广州、深圳下放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权。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各单位要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8日,各地各单位应于12月18日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