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文生)为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江门创新创业、安居乐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申报的公告》,《公告》对港澳机构参与建设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作了详细的指引,明确了建站条件、服务站职责、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管理考核要求及经费发放等要求。
据悉,根据《关于开展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申报的公告》,建设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条件为:(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从事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智力交流等业务,有良好信誉。(二)有从事人才智力交流业务的人员、场所和设施,自设有网站,能独立承办港澳地区招商、外事侨务、引智活动。(三)掌握港澳地区人才信息,掌握当地学生团队、高等院校研究团队、科研团队及科研项目等信息,人脉关系好,熟悉当地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及人力资源市场运作。(四)具有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畅通沟通的渠道,在江门市具有分支机构或所辖管理机构的优先考虑。
相关有意向建立服务站的机构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递交申请建站材料,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建站对象名单,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