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近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蓬江区杜阮镇番薯坑、石松水库、*坑、龙榜村地段的集体土地》。
一、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综合折算:农用地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万元/公顷。
2、留用地按省、市留用地相关*策执行。
3、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有关文件执行。
4、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范围
(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枌榆股份合作经济社0.公顷(折合0.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二)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0.公顷(折合0.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
(三)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江美股份合作经济社0.公顷(折合0.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四)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3.公顷(折合49.亩),其中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五)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东轩股份合作经济社4.公顷(折合71.亩),其中农用地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六)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5.公顷(折合.亩),其中农用地20.公顷,建设用地4.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4.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七)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咀头股份合作经济社4.公顷(折合68.亩),其中农用地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八)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南田股份合作经济社19.公顷(折合.亩),其中农用地17.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1.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九)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水堆股份合作经济社2.公顷(折合34.亩),其中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巷口股份合作经济社3.公顷(折合55.亩),其中农用地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十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新塘股份合作经济社2.公顷(折合41.亩),其中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十二)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学山股份合作经济社7.公顷(折合.亩),其中农用地3.公顷,建设用地3.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3.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十三)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榜元边股份合作经济社0.公顷(折合2.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
(十四)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0.公顷(折合2.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其中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土地0.公顷,按原地类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补偿)。
实际地类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准面积为准。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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